2024/09/16
公告版
114學年度雙主修條件如下:
1、 他系選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,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排序需達全班名列前1/3。此外,須先選修「經濟學原理」6學分,且該科成績學年平均80分以上。
2、 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,應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日期,向本系提出申請,由甄選小組提供建議名單,經系主任及院長同意後,轉請教務處核定。
114學年度輔系條件如下:
1、 他系學生申請本系為輔系者,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排序需達全班名列前1/5。
2、 學生申請修讀輔系,應依學校行事曆公告日期,向本系提出申請,由甄選小組提供建議名單,經系主任及院長同意後,轉請教務處核定。